正义网鞍山12月29日电(通讯员姚晓滨)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检察院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26名农民工讨薪维权。
事件源于2019年9月至11月,刘某某等21名农民工在鞍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分包商张某某转包的工地从事木工、钢筋工工作,工程完工后未及时给付农民工工资。2020年1月刘某某等人到千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张某某承诺于当日给付部分工资,至2020年4月末给付剩余款,但未信守承诺,至今未付剩余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达143220元。
9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刘某某等人向千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起诉至千山区人民法院,但因张某某等不配合无法联系,不能予以立案。
为帮助农民工解决讨薪难的问题,该院启动调查程序,主动为21名农民工讨薪维权。后经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区人民法院配合,张某某签收了案件办理通知书,该案在法院顺利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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