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襄阳1月4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杨亚君)“针对群众反映的水厂水质问题,我们完善了制水工艺,并多方筹措资金,购置了两台消毒过滤装置及配套设备,已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经检测,现在水质已符合国家安全饮用水标准。”2020年12月30日,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对刘猴镇南泉供水公司进行回访时,工作人员介绍了两台椭圆形的新设备。
从2018年11月开始,刘猴镇居民多方反映南泉水厂水质差,有时还会出现红细虫、怪味、杂质等,严重影响居民的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在听取代表意见时,有代表向宜城市检察院反映了这一情况。
该院进行调查取证得知,南泉水厂负责向刘猴镇6个村、1个社区、2万余人的饮用水供应,然而由于管理不善、设备老化和压缩成本等原因,导致出厂水质变差。根据宜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10月29日出具的刘猴南泉水厂生活饮用水《检验报告单》反映,水质不符合国家安全饮用水标准。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该院于2018年11月12日和11月16日分别向宜城市水务局和卫健局(原卫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两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宜城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要求刘猴镇南泉水厂停业整顿,并安排工作人员对水厂供水沉淀、消毒设备进行全面勘查,现场抽取水样进行检测。宜城市卫健局专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检察建议进行讨论研究,一方面将刘猴饮用水质监测情况上报市政府,建议市政府将刘猴居民饮用水纳入全市农村供水发展规划,以从根本上解决刘猴居民的用水问题;另一方面,执法监督人员对该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已于2018年11月20日作出了处以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
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期间,宜城市检察院在对该案的落实整改情况多次进行“回头看”过程中,三次委托该市疾控中心对南泉水厂的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抽检,发现水质仍存在不达标现象,水利部门和镇政府认为水厂产权不清晰,管理就不易到位,整改也很困难。为此,承办检察官组织召开了由镇政府、水利局、卫健局、住建局、司法局和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的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通过共同商讨,厘清权责关系,力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2月30日,该院再次对刘猴镇南泉供水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时发现,水厂已加大改造力度,投资30余万元增加了消毒设备。经市疾控中心现场抽取的水样检测,该厂水质已符合国家安全饮用水标准。
“之前的水又臭又黄喝着老不放心,现在没有怪味,水也清了,听说水质已经达标,我们是真的高兴啊。”住在附近的老人高兴地向回访的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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