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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湖北房县检察机关这样做……

时间:2021-01-20 15:40:00  作者:周青青 唐瑞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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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水湾。

听证会现场。

  正义网十堰1月20日电(通讯员周青青 唐瑞)近日,湖北省房县检察院召开房县泉水湾县级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案听证会。组织房县水利和湖泊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军店镇人民政府、红塔镇人民政府就适用法律问题听证,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群众代表参加。

  水源区内怎能洗衣、放牧?

  泉水湾作为房县境内最大的生活饮用水源区,供应着城区十几万居民日常生活用水,马栏河张家湾至军店河段被列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由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某市政公用企业负责日常维护及河岸巡逻工作。

  然而,房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日常走访中发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污染饮用水源水质情况:高近三米的隔离防护围栏被损毁,存在多处缺口;沿河两岸安装的监控设备老旧,早已无法正常使用;洗衣、垂钓者毫不顾忌醒目的“禁止洗衣、钓鱼、游泳等行为”警示标志;牛羊闲庭信步于河床之上……“可想而知,放牧、洗衣这些行为产生的污水、废水流向下游,我们喝水咋能安心呢?”居住在河岸边的不少居民对此深表忧虑。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放牧、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房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刘联红介绍道。

  2020年5月,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水源保护区内水源污染情形,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单位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破坏隔离防护设施及洗衣、放牧、垂钓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因水源区保护涉及多家行政机关,不可避免出现了都管都不管以及监管不力等空白地带,检察建议制发后,整改治理收效甚微。

  2020年12月,检察官多次现场检查发现:隔离防护围栏多处被撬开,河两岸仍然存在居民洗衣、放牧等情况。为此,房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决定召集全体相关单位,会商泉水湾县级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问题。

  举行公开听证“打开天窗说亮话”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案情,提出听证焦点问题。参加听证的行政机关代表和受邀代表紧紧围绕相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行政处理法律依据充分发表了意见。

  出席听证会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对检察机关主动召开听证会,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维护生态环境,确保公共利益得到维护的工作做法给予高度肯定。

  通过听证,相关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更加清晰、明确: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不仅负有水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责,而且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责。房县水利和湖泊局不仅负有河湖长制职责,而且负有对河道管理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责。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房县人民政府委托,对泉水湾县级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施负有日常巡查、日常维护职责。红塔镇人民政府和军店镇人民政府负有宣传、教育、巡查、制止和移交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等监督管理职责。

  “水关乎民生,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水源地保护不可放松监管。检察院举行的这场听证会,给我们相关单位一个坐下来、说清楚的机会,我相信不久后一定会实现一湾清泉绕房陵的美好愿景。”县人大代表尤荣炳十分关注水源地长效保护,并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情况给予肯定。

  县政协委员柯春晖对治理及水质保护问题提出建议:“一是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水源地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定期抽检并及时公示,让老百姓放心。”

  通过此次听证,检察机关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和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对案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与会人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听证会是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首例公益诉讼听证会,旨在借助听证的方式,积极推动多部门搭建协作平台,提高司法办案质效。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的积极性,提高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思想认识,起到以案促改以及宣传效果。今后,检察机关将持续发力,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公开化、透明化,实现案件办理效果的双赢多赢共赢。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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