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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0年实现全省司法救助全覆盖

时间:2021-01-25 11:07:00  作者:李维 王丽坤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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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西宁1月25日电(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办理了一大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对一些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家庭特别是少数民族家庭重新回归正常生活,提供了有效帮助。据了解,2018年至今共救助440人,发放救助金1374.26万元,其中救助少数民族群众205人,发放救助金707.6万元。2020年实现了全省司法救助全覆盖。

  2018年4月10日,原案被不起诉人仁某某旦与被害人拉某某旦因邻里纠纷发生争吵,并相互撕扯,期间造成拉某某旦腰椎部受伤卧床不起,2019年9月身亡。同年10月30日,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仁某某旦不予起诉。被害人拉某某旦之父李某某智不服,向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维持了化隆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在刑事申诉复查中了解到李某某智一家居住在远离县城、交通十分不便的偏远乡村,是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拉某某旦去世后,李某某智夫妇与儿媳及两名年幼孩子共同生活,儿媳因丈夫去世精神遭受严重打击,语言表达和生活自理能力受限,生活重担全压在李某某智一人身上,本就拮据的家庭生活更加困难。该院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发放救助金5万元,并与被救助人所在乡政府和村委会沟通协调,由村委会持续关注李某某智一家生活情况并给予人力物力方面的帮助。经协调,乡政府将被害人的两个未成年孩子纳入困难儿童帮扶范围,按照每人每年1800元的生活补助标准发放至18周岁。目前,李某某智的孙子已重返校园,检察机关与乡政府为两个孩子送去了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让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李某某智当即表示息诉罢访。

  该案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中依职权主动救助、长期关怀、助力少数民族家庭脱贫攻坚的典型案例。海东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一次性救助与长期性帮扶相结合,尊重法律与释法说理相融合,形成了“1+N”司法救助新模式,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各地区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青海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至2020年以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认真筛选和仔细梳理,从中选取了五个典型案例,分别是:尖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马某英国家司法救助案;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智国家司法救助案;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冶某花、冶某英国家司法救助案;玉树州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金某某等九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拉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这些案例集中体现了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助力脱贫攻坚这一主题,所有被救助对象均为少数民族家庭,且全部属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家庭,其中被当地政府列为精准扶贫户两户、事实孤儿三户,除了贫困之外,大都为家庭贫困与精神伤害相联系、孤老与孤幼相交织、失能与失学相叠加。这些家庭通过检察机关及时有效救助,摆脱了困境,开始了新的生活,救助成效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颜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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