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阿克苏1月25日电(通讯员王泽理)“我对自己之前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我一定会引以为戒,孝敬父母、尊重老师与同学,努力学习,请检察官哥哥、姐姐放心。”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小玉、小迪进行跟踪回访时了解到的。
2020年12月,犯罪嫌疑人小玉、小迪涉嫌抢劫罪,案发时小玉刚满14周岁,小迪15周岁,在校期间,他们受社会青年不良习气影响,经常欺负同学,习惯的将同学的财物占为己有,存在严重不劳而获的思想。
检察官在审查小玉、小迪涉嫌抢劫罪一案时,仔细审查案卷,因考虑到小玉、小迪系未成年人,又是在校学生,且其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较轻,遂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随后,该院未成年人刑事办案组的检察官们将小玉、小迪和其父母邀请到检察院未成年人“诉心”工作室,对小玉、小迪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回访,向其父母询问孩子回归学校后的改变,从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谨慎交友、理智处事等方面与他们交谈,并向他们讲解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化解他们的顾虑,鼓励他们认真工作,健康快乐的去生活。
“他现在变化很多,会经常和我们沟通了,平时也会帮我们做做家务事。”小玉的父亲高兴地说。小玉的父亲对小玉在接受心理辅导和参加帮教活动后的改变感到很欣慰,并表示自己作为家长今后也要改变以往粗暴的教育方式,通过一些事情去引导孩子,多听取她的想法,让她能够感受到家的温馨。
据悉,该院未成年人“诉心”工作室成立以来,重点关注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改过自新与帮教学习表现,及时进行不捕回访、监督,分析总结发现的问题。同时延伸触角,发挥检察官帮教作用,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着手制定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走出思想的误区,勇敢地迎接未来的明天。 (文中出现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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