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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检察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时间:2021-01-29 10:43:00  作者:肖晓涵 蒋菁芸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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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普及站揭牌仪式  

 

  检察官到学校讲课 

  2020年底,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与越秀区委宣传部、越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建设街党工委联合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建成全省首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普及站,探索“检校融合、文明共建”模式,开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综合实践课堂。法治宣传普及站的建立,是该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社会支持体系的一部分,既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帮助,又为未成年人知法、学法、用法提供支持平台。 

  该院在办好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础上,立足社会综合治理,以促进共享共建共赢为己任,着力构建“同心圆”社会支持体系,注重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联合社会各界共同研究解决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如将辖区专业司法社工纳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当中,开展“法德童行”系列法治教育讲座、预防性侵害专题亲职教育等活动,呼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切实提升保护力度和保护实效。 

  社会支持体系是未检工作强有力的后盾,该院下大力气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犯罪预防、社会帮教和普法教育等工作,绘就家庭、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各界与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心圆”。 

  牢牢抓住家庭这一核心主体 

  家庭是“同心圆”的核心,该院自2018年起,开展了“参与孩子的成长,才是最好的守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亲职教育项目,引入“检察官+心理专家”的模式为家长开展法治教育和沟通技巧培训,修复破损的亲子关系,从源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2020年,该院联合区妇联、女童保护组织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题的亲职教育,提醒家长将预防知识融入家庭教育,有效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防患于未然。 

  落实教育行业从业禁入制度 

  学校是仅次于家庭的第二圈层,学校的安全是对未成年人的第二层保护。针对学校、培训机构出现的教职工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该院与区教育局签订《合作从事教育行业人员入职查询协议书》,对教育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入职信息查询,禁止近年来有过强奸未成年人、猥亵儿童等犯罪行为被作出有罪判决的人员进入教育行业,将潜在危险隔离在校园之外,夯实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社会防线。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社会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环境,当未成年人离开家庭和学校时,同样需要被保护。该院未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校园周边存在一些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卡片游戏,便迅速整合资源,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校园周边文具店进行诉前调查,并层报省检察院立案;同时,及时与负有监管责任的辖区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磋商,督促相关单位对校园周边卡片游戏进行清查,有力促进校园周边环境的净化。 

  与此同时,为了画出半径更长、圈层更密的“同心圆”,该院以最大诚意,凝聚起社会各界之力。积极探索一站式工作机制,联合各单位和医院建立越秀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在涉未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取证、紧急救治、伤情检验等工作,并适时开展心理疏导,坚决避免因二次讯问、二次取证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再次伤害。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有止境,新时代对此提出了更高要求。该院将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线上法治产品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通过不懈努力,形成更大辐射范围的“同心圆”,凝聚更多社会力量,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有法治温度,进一步走向“更加好”的发展征程。 

[责任编辑:何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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