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检察>>基层快讯

浙江舟山:专项公益诉讼监督 消除海上交通安全隐患

时间:2021-02-20 15:13:00  作者:范跃红 夏梦 陈俊 刘连杰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正义网舟山2月20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夏梦 陈俊 刘连杰)“现在经过这里终于不用提心吊胆了,没想到检察院解决了这个老大难问题……”2月19日,在浙江省岱山县衢山岛南侧海域,出海归来的船老大们见到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 

  去年7月7日,舟山鱼山岛附近一出港油化船因触碰海上沉船发生重大险情。岱山县检察院迅速反应跟进,走访岱山海事处了解相关情况,掌握到该县海域尚有5艘碍航沉船因种种原因未打捞清除的情况,且5艘沉船共计存油40.2吨,如不及时进行处置,碍航沉船不仅会对航道安全产生影响,船上存油一旦泄露还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公共安全也是一种公共利益!”发现案件线索后,岱山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由副检察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该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判、评估,决定将该案件线索纳入公益诉讼“等外”范畴。去年9月,经层报浙江省检察院批准后立案调查。 

  办案检察官多方走访调研,了解到因船东弃船不管,沉船打捞责任归属不清,致使沉船打捞久拖不决。舟山市检察院整合市县两级院资源,统筹协调,通过“建议+磋商”方式,多次与海事、港航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该案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商、研究打捞沉船方案,最终确定了责任主管部门。 

  随后,岱山县检察院向海事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5艘碍航沉船进行及时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碍航沉船影响航行安全的现象发生。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去年10月11日,岱山水域碍航沉船打捞专项行动顺利启动。截至春节前,已完成四艘沉船打捞,期间未发生安全与污染事故,最后一艘沉船打捞也已进入方案制定阶段。 

  “随着海洋经济的高速发展,舟山海域航线航班密集,沉船数量及风险也逐年增加,成为影响港区生产、航行安全的重大隐患,而实践中一直存在沉船打捞主体落实难、强制执行难等困境。”舟山市检察院检察长黄辉说,这起新型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刑事司法和海洋行政执法的联动机制,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开展海洋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同向而行,多方努力形成护海合力,推动问题逐步解决,既为海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又为美丽生态守住关口。 

  据了解,下一步,舟山市检察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海上航道安全专项公益诉讼行动,确保舟山海域的航行和海洋生态安全。 

  

[责任编辑:zywzxm]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