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无锡5月14日电(通讯员唐晓宇 边浩)“谢谢你们。救助金申请到了,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讲透了,这日子我还会继续好好过。”5月13日,年逾七十杨奶奶拄着拐杖,在女儿们的搀扶下来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签字领取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向检察机关和区残联表达谢意。
2021年3月22日,一起的交通事故让杨奶奶家遭受了巨大的灾难。当日下午四时多,犯罪嫌疑人何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省道行驶至某村路段时,与70多岁的高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在人行横道内穿行,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受害人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发生后,何某被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
依托重大恶性交通肇事案件快速联动机制,该院第一时间从交警大队了解到该案线索,依法对被害人遗属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展开评估。经了解,高某之妻杨某70多岁,肢体四级残疾,右脚天生畸形不能走路,一直由高某照顾。高某去世后,杨奶奶唯一的经济来源是每月1000余元失地农民补贴。犯罪嫌疑人也只赔偿了10万余元。该院认为杨奶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按照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帮助她提出申请。
鉴于杨奶奶系残疾人这一特殊情况,该院与区残联沟通,引入更多的社会化力量,开展关爱救助。同时,区残联综合科科长屈海浪为杨奶奶详细解读残疾人各项政策,一一解答杨奶奶及家人的疑问,就杨奶奶是否享有残疾人乘坐交通工具、居家照料等福利,提出了询问,杨奶奶点头说:“家里每个月都有人打扫,坐车也不收钱。”他认为,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不久就介入展开救助工作,是受过创伤的残疾人家庭最好的慰藉。
为了使残疾人多元救助更加持久规范,该院从近三年的案件中,对可能导致人身重大损害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六类案件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司法鉴定意见、被害人询问笔录等筛选线索,认定10余名被害人可能因犯罪行为导致严重残疾,并将相关线索移送残联。残疾人联合会与检察机关根据线索联合回访,了解受害人的身体康复情况和生活状况,使每一位合格的残疾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国家福利政策。
“去年以来,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获得心理救助、法律援助、减免学杂费等20余次,社会化救助累计金额35万余元,办理了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郝转平司法救助案等典型案例,为贯彻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积累了有益经验。”该院检察院李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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