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淮北5月21日电(通讯员李锋博)“那几天在里面真的不好受,出来才知道自由自在有多好,我再也不想再回到那个地方了,我一定牢记教训,珍惜大家给我的这次机会。”2020年11月,小东因涉嫌诈骗罪被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3月,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考虑到小东实施犯罪时系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和小东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后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考虑到小东常住地在濉溪县,便委托濉溪县检察院落实对小东为期8个月的观护帮教工作。
濉溪县检察院未检办公室收到江阴市检察院发来的《观护帮教委托函》后,立即成立观护帮教小组。仔细分析案件后,观护帮教小组制定了以法治宣传和亲职教育兼顾的个性化帮护计划,并在5月7日对小东及其家人进行了帮教。
“作为小东的父亲,不能一味地打工赚钱,也要多和孩子沟通交流,尽到监护责任,在考验期内帮助他完成考察内容……”在干警们的劝慰下,小东的父亲也表示,以后将更多地关注孩子成长,用鼓励代替批评责骂,切实做到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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