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鹰潭6月3日电(通讯员胡芝丹 吴迪)“你院妥善解决我部队士官的后顾之忧,有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真诚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我部队对你院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写给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的感谢函中写道。
2020年5月,某部队士官吴某8岁儿子在李某经营的儿童主题乐园玩耍时受伤,致左股骨骨折,医疗费3万余元,期间李某垫付医疗费1.5万余元。吴某多次与李某协商后续医疗费及赔偿事宜,始终未达成一致。2021年4月,吴某及其家属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
经审查发现,该起未成年人人身权纠纷案件不仅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还涉及军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该院迅速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成立专门办案组,依法调取、收集相关证据。案件受理后,该院积极主动为吴某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其提出合理诉讼请求,与区法院对接,建议区法院依法快立、速审,并向区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
该院及时建议区法院开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该院了解到吴某家庭条件较困难,于是贯彻主动救助理念,积极为其进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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