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通辽7月15日电(通讯员华春华 孙校天)为了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动车的使用,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减少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检察院向全旗家长致信,发出倡议。
倡议内容提到,严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公路上骑行自行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公路上骑行电动车。骑车要做到“四请四拒绝”,包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骑行前请检查车辆状况;转弯时请自觉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骑行结束后请将车辆停靠在不妨碍交通秩序的地方并打乱车锁密码。拒绝闯红灯、超车、斜行、撒把骑行、抢占机动车道等危险行为;拒绝随意破坏自行车行为;拒绝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上私锁、换颜色、安装车座和车筐等行为;拒绝身体不适时骑行。
检察官建议家长们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一旦发现子女骑乘共享单车,务必进行严肃教育并告知老师配合教育。
倡议发出后,辖区学校及家长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规定,教育孩子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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