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沧州7月26日电(通讯员王丙成)近日,河北省东光县检察院与东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保护英雄烈士军人军烈属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公益保护,协同开展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及困难军烈属帮扶援助工作。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保护英雄烈士军人军烈属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应当立足公益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优抚优待等职能,遵循法律、组织机构监督规律和公益诉讼规律,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建立协作配合联动机制,明确了开展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技术支持等协同配合,依法保护英烈名誉、革命纪念设施和军人、军烈属的合法权益。
《意见》会签仪式上,该院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东光县英烈保护和军人、军烈属的权益保护进行了座谈。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东光县军人、军烈属、残疾退役军人、革命纪念设施、烈士墓、烈士纪念碑等涉及英烈保护和军人、军烈属的基本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将以此次《意见》签署为契机,发挥积极主动性,借助乡镇军人服务中心等机构加强摸排涉法涉诉的军人、军烈属的案件线索,排查需要司法救助的困难军烈属,切实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军烈属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关爱军人军属的良好社会风尚。
据悉,该院已经在英烈事迹档案、英烈纪念设施修缮、烈士申报、冥币非法使用伟人头像等领域,对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起,英烈事迹档案整理更新、英烈纪念设施修缮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市场上伟人头像的冥币已经全部消失,有力地维护了英烈保护领域的公共利益,下一步将持续发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职能,保障军人、军烈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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