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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高新区:司法救助未成年人 "检察温度"暖童心

时间:2021-08-06 17:09:00  作者:何其伟 徐宝艳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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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大庆8月6日电(通讯员何其伟 徐宝艳)“谢谢检察官,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这笔救助金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近日,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获得司法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小敏(化名)及其母亲,在领取国家司法救助金的一瞬间,激动地流出了泪水。

  2021年3月,该院第六检察部办案人员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小敏(化名)家里存在特殊情况,便马上与第二检察部取得了联系。

  经核查,小敏(化名)未满14周岁,现在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多年来积劳成疾,身患多种疾病,为供养家里两个孩子继续求学读书,在一家单位打扫卫生,每月收入仅有一千元,勉强维持生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第二检察部在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提请大庆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向大庆市委政法委申请对小敏(化名)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并获得批复,同意为小敏拨付五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考虑到被害人居住地较为偏远,疫情期间往返检察院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承办检察官经与小敏母亲电话沟通后,决定采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收集申请救助所需材料。

  检察官将需要受害人提供的救助材料列出详细明细,并线上指导她填写申报表和准备审核材料。在检察官认真细致的远程指导下,这起司法救助案件办理顺利完成。

  “这起司法救助案件只是我院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我们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工作理念,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收到了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多年来,该院结合集中审查办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实际,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力度,从案件来源、审查程序、救助效果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精准+”模式,采取多元救助、多措并举的方式,持续跟进救济帮教措施,保证和提升了救助效果,实现了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

[责任编辑:zywwang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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