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西宁1月8日电(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提高办案质效。近日,青海省首例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在西宁市城北区检察院顺利完成。
据了解,城北区检察院作为全省首家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单位,在青海省检察院检察业务保障部门技术人员的技术支持下,对犯罪嫌疑人远程提审、讯问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检察人员在持48小时核酸证明,做好自身防疫的情况下进入看守所,与看守所办案民警办理提审手续,并在提审过程中引导犯罪嫌疑人使用该系统阅看笔录、签字捺印,配合检察官完成远程提审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此次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得到青海省院检察业务保障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询问前,省院技术人员再次对城北区检察院检察干警进行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在询问中,专门委派技术人员在远程提审过程中同步提供技术保障,确保线路畅通;在询问结束后,与城北区检察院检察干警交流远程提审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技巧和心得,让干警进一步熟悉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
“此次远程提审、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主要目的是实现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实质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城北区检察院检察长拉毛扬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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