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荆门5月23日电(通讯员张玉蓉)近日,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接受疑似遭受侵害未成年人治疗时,没有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和报案。
是政策传达不到位,还是制度落实有偏差?该院对部分医疗机构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医师不了解强制报告制度,京山市卫生健康局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备案和报案制度。
针对这一情况,京山市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立案调查后,向市卫生健康局公开宣告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从加强强制报告制度的学习与落实、增强医疗从业人员保护未成年人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强制报告相关制度等三方面提出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的“保护墙”。
5月19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在该院召开,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川主持会议,京山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京山市公安局办案人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公开宣告会。宣告会上,秦川宣读了《检察建议书》,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最高检、国家监察委、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并同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相关案例。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非常好,也让我感觉到了检察建议书的慎重和严肃性,督促我们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接下来,我们一定迅速整改,使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医疗机构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的信息,强制报告制度对于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惩治难问题,有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这份检察建议意义重大,彰显了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希望强制报告制度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参会人员纷纷说道。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作为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的重要方式,需要各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紧密协作。下一步,京山市检察院将就各部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进行督促指导,通过各方共同努力,让伸向孩子的“黑手”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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