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萍乡10月26日电(通讯员邓绍磊)10月24日,江西省上栗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栋才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上栗县检察院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现场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往深里走;要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切实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部署、新要求传达至每一位检察干警,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体现到实际行动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总结梳理当前工作,提前谋划部署明年工作思路,力争打造新的亮点品牌、培育更多精品案例,确保今年工作圆满收官、明年工作顺利开局。
同时该院全体人员要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也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责任。该院加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提高监督能力水平、促进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要在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传递社会主义法治温度,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触可感可信。上栗县检察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妥善办好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案件,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同时,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全市、全县领导干部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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