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聊城2月2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刘娟)“拿到了盼望已久的退休证,领到了退休金,我这心里可算是踏实了。”
“我们摆脱了诉累轻装前行,企业发展信心更足了。”……
看着林月与芳华公司其乐融融的场面,他们第一次来检察院时剑拔弩张的场景又浮现在了山东省莘县检察院检察官张丽芳的眼前。
一起工伤让劳资双方皆陷入困境
“我们芳华公司应对我司原职工林月所受工伤依法予以赔偿,但是退休申报年龄不等同于法定退休年龄,以咱们当地退休政策规定的退休申报年龄判决我们全额赔偿林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法律依据。我们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绝不推脱,但我们也想要一个公平公正啊!”2022年2月,芳华公司负责人来到莘县检察院寻求帮助,情绪颇为激动。
因事关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该院办案团队对该案格外重视。受理案件后,张月芳通过调阅卷宗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林月原是芳华公司的职工。2020年4月,林月在下班途中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并被鉴定为劳动能力功能障碍程度九级。2020年11月,林月与芳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因工伤赔偿问题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年满50周岁。林月1971年12月出生,与芳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按照《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的规定,林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按全额的10%支付,即6913.6元。
林月对此不服,向莘县法院提起诉讼。莘县法院认为,按照莘县现行企业职工退休申报审批办法,民营企业女职工正常退休年龄为年满55周岁。林月作为莘县民营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应按55周岁计算。依照《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的规定,林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全额支付,即69136元。
芳华公司不服判决,以一审判决混淆了“法定退休年龄”与“退休申报年龄”的概念为由提出再审申请。被驳回后,芳华公司履行了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
“这个案子如形成导向意义,公司接近三百名职工,以后遇到类似问题我们公司该怎么办?再说因为这个事儿折腾来折腾去,也影响我们企业形象啊……”想到后续影响,芳华公司负责人忧心忡忡。
“我当时都打听过好多次了,在咱们这儿,女职工不到55周岁办不了退休手续。办不了退休,领不到养老金,还得我自己花钱缴纳养老保险。我现在的愿望就是能尽快办退休,一想到这事啊,我觉都睡不着。”提起这个案子,林月也是一肚子苦水。
如何平衡两方权益,一揽子解决双方困难,兼顾助推企业发展与保障劳动者权益“双向维护”?张丽芳陷入了沉思。
兼顾双方权益探寻问题“最优解”
为尽快解决企业与劳动者双方难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张丽芳综合考虑双方诉求,决定从解决林月退休问题入手寻找突破口,并为此走访了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走访发现,2021年11月,即该案审结之后,莘县企业职工退休申报审批办法修订了依企业性质来区分退休申报年龄的规定,将企业女职工正常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年满50周岁。按照现行政策,林月缴满15年养老保险金,备齐相关材料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鉴于政策性障碍已经消除,张丽芳经分析研判后认为,该案若采取实体判决纠正,诉讼程序复杂,耗时长,有违企业申请监督初衷。同时,该案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刚性监督手段极易导致矛盾激化。引导双方和解更有利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与双方合法权益的快速实现。
力促和解实现和谐共赢
为进一步明晰事实、公平公正化解矛盾,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劳动仲裁委员作为听证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让当事人面对面真诚对话、深入沟通,并就双方争议较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路径等问题广泛听取听证员意见。
经过听证,在聆听各方意见后,张月芳内心更加坚定了促进双方和解的办案思路。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也逐步打开心结,初步达成和解意向。
趁热打铁。张丽芳积极通过面谈、电话交流等方式与芳华公司、林月耐心沟通,反复协商确定双方和解的具体条件、要求等,对于双方互不相让、久拖不决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差额退还问题,进一步耐心释法说理,在双方之间反复做协调疏导工作,既积极主动推动矛盾化解又给他们留有宽松考虑空间,耐心攻克难关。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与劳动部门、银行、林月之前工作过的企业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林月办理退休手续的条件及所需要的相关材料、联名银行账户的办理与操作流程等,帮助林月收集其办理退休手续所需的工资表等相关材料的同时,又兼顾双方利益与要求明确了林月退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差额的方式方法、时间节点等,尽力消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在检察机关持续推动下,2022年5月,芳华公司与林月达成和解:芳华公司向林月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20%,并为林月提供办理退休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配合林月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在领取退休金的当月,林月将芳华公司已支付的多余款项55000余元退还给芳华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后,芳华公司撤回了监督申请。
2022年12月,林月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退休证,并在领取到退休金的当月,将约定的款项退还给了芳华公司。于是,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文中人物与公司均为化名)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