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王玲 通讯员王月)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之际,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联合铁西区司法局、教育局走进应昌小学大明湖分校,联合沈新强制隔离戒毒所走进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
在应昌小学大明湖分校,检察官以“法润青春 经护花开”为主题,通过互动问答、PPT展示等形式,结合真实案例,向200余名师生讲述了“什么是法律”“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行为责任”等内容,帮助孩子们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在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检察官向100余名师生介绍了宪法的重要性、“国家宪法日”设立的背景、设立的意义以及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的相关知识,引导师生们在日常生活中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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