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李小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将满两周年之际,贵州省余庆县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整治蔬菜基地废弃农膜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持续跟踪监督回访。目前,蔬菜基地内已无废旧丢弃农膜。
余庆县系农业产业县,蔬菜产业是地方支柱产业。此前,余庆县白泥镇上里社区依托本地资源优势,打造了500亩以上的蔬菜种植示范基地。但检察机关发现,当地农户在使用农膜生产后,没有对废弃的农膜进行清理回收,而是直接将其混杂堆积在蔬菜基地里。这些废弃农膜影响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导致土壤保肥供肥能力降低,农作物发芽和根系生长受阻,进而造成了农作物产量下降,同时也对农产品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为切实解决废弃农膜清理问题,余庆县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履行相关职能职责,推动建立回收网点10个,回收处置废旧农膜、农药塑料包、生活塑料垃圾共1813公斤;通过召开群众会45次、派出宣传车5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千余份等方式加强农膜回收清理的宣传引导;与塑料薄膜厂开展合作,实施农膜“以旧换新”工作,提高农户主动参与度。
“从今年开始,我们这个蔬菜基地使用的农膜是全生物可降解膜,不用像常规农膜那样回收,降低回收劳动成本,也减少土壤及环境污染,逐步改善耕地生态环境。所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更有保障。”在检察院跟踪回访过程中,社区干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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