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检察>>基层快讯

广东广州荔湾:做实分级干预矫治,帮助迷途少年回归正轨

时间:2025-03-21 08:43:21  作者:刘韬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正义网讯(记者刘韬)“原来洗文身又贵又痛,唉,早知道就不文身了。”小朋(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附条件不起诉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对其开展了一系列帮教矫治工作。近日,该院在开展跟踪回访时,发现刚满18岁的小朋已经把曾经的文身洗掉了。

2023年底,小朋与小玲(均为化名)因盗窃电动车卡钳、避震等零部件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荔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荔湾区检察院决定对二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依托与公安、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的家庭教育指导、分级矫治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对二人开展矫治教育。

依托荔湾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等部门推出的“法翼天使 护未成长”心理团辅活动,心理老师通过专业辅导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提升个人认知,指导监护人与孩子构建良好亲子关系。检察官在翻阅小玲撰写的听课体会时发现,小玲可能存在焦虑、抑郁情绪,而针对本案的社会调查显示,小朋不愿意与家人亲近,有什么困难都是找所谓的“兄弟”帮忙。检察院针对小玲和小朋的不同“症结”,设计了帮教模式。为小玲链接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一对一辅导;指引小朋妈妈参加该院推出的家庭教育指导线上课程,学习与孩子沟通。半年后,小玲通过集中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也逐渐走出了情绪低谷。而小朋和妈妈的关系逐渐拉近,小朋也变得更加愿意与家人分享自己的心事。“孩子最近懂事了很多,说了很多大学里的新鲜事,洗文身也让我陪他一起去。”电话中,小朋的妈妈欣慰地向检察官讲述小朋的变化。

小朋和小玲的成功“转型”,是荔湾区检察院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的一个缩影。该院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跟踪帮教和定期回访,并将家长纳入帮教小组。

在办理该案的同时,荔湾区检察院还建立了讯问(询问)未成年人“十必问”清单、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检警协作调查机制等方式,依托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类案监督模型。围绕该案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召集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街道共同磋商座谈,提出整治建议,督促其将辖区文身店纳入规范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持续扩大法治教育深度、广度,荔湾区检察院持续擦亮“法翼天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创立“六维”普法机制,普法云课堂在“南方+”荔湾频道同步向全区89间学校播出,受众10万余人。

“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矫治和帮教机制缺一不可。”荔湾区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说。接下来,荔湾区检察院将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帮助更多的“小朋”“小玲”回归正轨。

[责任编辑:谢思琪]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