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陈丽莉)近日,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出台《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以高质效办好每个案件为目标导向,创新推出“承办人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检委会集中评查”的“一案三查”的案件质量管理新模式,以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办案质效双提升。
该院通过完善“自查+核查”双轨机制,构建“承办人-部门核查组-部门负责人”三级递进式质量管控链条,部门核查实行“一案一表”台账管理,检察官采取交叉核查、部门负责人重点抽查等方式,通过标准化流程设计和时限管控,实现质量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该院创新“检委会集中评查”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建立检察委员会委员季度集中评查制度,提高评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打破传统“书面审查”评查模式,由检察长牵头组成十人评查专班,通过现场质询、集体评议形成评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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