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杨宏玉)街头巷尾的“小诊所”“卫生院”药品符合标准吗?是否在有效期?储存环境是否规范?3月29日,针对药品存储不规范、医疗器械未配备药品阴凉柜等问题,黑龙江省肇州县检察院展开工作“回头看”。
今年1月,黑龙江省肇州县检察院深入辖区卫生所开展调查,经现场检查、数据比对后发现,部分乡村卫生所的药品储存环境不规范,甚至存在过期药品、过期一次性医疗器械未配备药品阴凉柜等问题,累计排查13家乡镇卫生院30家村卫生所,发现注射类、消炎类、慢性病药物38类过期药品600余箱。
1月17日,该院组织县卫健局有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会,厘清责任主体和处置难点。会上,围绕过期药品回收难点、处置标准等议题开展讨论,采纳合理建议6条,进一步推动形成“部门监管、机构负责、社会监督”协同治理机制。
1月23日,肇州县检察院向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县卫健局督促各卫生院投入近10万元与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并对过期药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目前,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此外,该院与卫健局共同建立了《农村医疗机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明确分类回收、集中销毁、责任追溯等制度,有效提升了过期药品处置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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