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于淼)在无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厂家等信息的情况下,某药业公司违法销售假药,金额高达540万余元,销售不合格食品金额达50万余元。2024年6月21日,经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黄某、林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三年不等,缓刑二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1.1万元至400万元不等。今年3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收到反馈,涉案公司黄冈分公司营业证照已被依法吊销。
2019年至2021年,黄某先后安排林某等人成立某药业有限公司及黄冈分公司。该公司在无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厂家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单位等信息的情况下,在其销售的9个涉案产品外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涉及药品适应证、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治疗疾病的内容,被依法认定为假药。此外,该公司及黄冈分公司生产销售的桔梗桔红片、金菊桃仁片等压片糖果存在重金属铅含量超标问题,被检验为不合格食品。
经审计,在上述期间内,涉案公司违法销售假药金额高达540万余元,违法销售不合格食品金额达50万余元。
2023年6月6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黄某、林某等人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6月21日,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然而,一个多月过去,检察机关发现虽然该案判决已生效,但该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仍为有效状态,营业执照仍为存续状态。2024年8月6日,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吊销该药业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行政处罚,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024年8月15日,该院依托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工作协作机制,主动向红安县检察院移送涉案公司黄冈分公司案件情况,共同前往黄冈分公司查看,发现已停止生产经营。但经核查,黄冈分公司营业执照仍为存续状态。
2024年10月25日,行政机关吊销涉案(武汉)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并对涉案人员黄某、林某等人进行终身禁业处理。
2025年3月,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反馈,当地行政机关已对涉案公司黄冈分公司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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