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程倩雯 张鑫)将患有脑瘫的儿子“扔”给孩子爷爷,十余年来对孩子不闻不问,奶奶向其索要孩子生活费还遭辱骂殴打。近日,经陕西省秦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因犯遗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撤销李某监护权,指定辖区民政局为监护人。
2007年,被告人李某与妻子刘某生下儿子小虎,小虎一出生就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脑瘫等疾病,生活无法自理。2012年李某和妻子离婚,法院判决小虎由李某抚养,刘某支付小虎的抚养费。然而李某作为生父,逃避抚养责任,将小虎放在其爷爷家后便多年不闻不问,小虎的爷爷奶奶虽年事已高,但仍尽心尽力地照顾小虎。
直至2018年小虎爷爷因病过世,74岁的奶奶郭某生活拮据,因长期照顾小虎,身体情况也每况愈下,还患上了脑梗,实在没有能力再继续照顾小虎,她多次联系李某希望其能承担小虎的抚养责任,李某不仅不予理会,还多次对其进行言语侮辱、殴打。
2022年,奶奶郭某将李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李某向郭某支付5.3万元的抚养费用。判决生效后,李某始终拒绝支付。后在民政部门的协调下,小虎被送至养老院照顾。
经公安机关审查,李某名下有两套面积60余平的拆迁安置房,平时向外出租赚取租金,有抚养义务且具备抚养能力。经承办检察官张鑫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认为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嫌遗弃罪,于2024年12月3日对其批准逮捕。李某被逮捕后,却以自身患病为由来开脱自己不履行抚养小虎义务的行为,且始终不认为自己的做法违法。检察官通过充分释法说理,引导其认识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李某自愿认罪认罚。
养老院临时照料只是权宜之计,小虎今后的生活该何去何从?鉴于李某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权益且面临刑事处罚,已不适合继续行使监护权。那么,当父母等近亲属不具备监护能力或者监护意愿时,谁有监护权?为了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不让监护缺位,该院尝试将监护权变更为当地民政部门。该院于2025年1月6日向辖区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作为诉讼主体,提起撤销李某监护权之诉,由民政局担任临时监护人,保障小虎后续生活问题。
2025年1月17日,经秦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因犯遗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次月,经秦都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辖区民政部门向法院提起撤销李某监护权诉讼。2025年3月31日,法院判决撤销李某监护权,指定辖区民政部门为小虎的监护人。
判决生效后,检察官多次前往养老院探望走访,了解到小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了保障小虎生活所需,第一时间联系该院控申检察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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