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检察>>基层快讯

湖北建始:“三力”破局 助推民事执行监督提质增效

时间:2025-05-13 11:26:38  作者:代荣辉 魏雪娇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正义网讯(通讯员代荣辉 魏雪娇)近年来,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不断加大监督办案力度,通过“数字赋能、专项引领、协同联动”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从个案突破到机制创新,对破解民事执行监督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数字赋能凝“智力”

“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该公司为何能办理注销登记?”2024年9月,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筛查时发现,在一起劳动纠纷案中,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的时间与涉案企业注销工商登记的时间矛盾。

经过审查卷宗、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王某在某企业务工后,该企业未支付其全部劳动报酬,经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后,工资仍未支付到位,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在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情况下,该公司注销了工商登记,后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县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王某的正当劳动报酬未能得到执行。

“案件反映出工商登记与法院执行之间存在信息壁垒!”类似的案件让检察官敏锐察觉到深层次问题。2024年12月,建始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成双方建立信息互通衔接机制,有效防范和规制违规注销问题。在建始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法院恢复执行程序,王某如愿拿到了工资。

该案是建始县检察院运用数字赋能民事执行监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建始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作用,通过数据碰撞、分析对比,主动发现监督线索,有效破解线索发现难题。运用民事执行监督数字模型,筛查执行案件信息、被执行人信息等数据2236条,发现民事执行监督线索53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专项引领添“动力”

2024年,建始县检察院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活动。余某某就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向建始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余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姜某某未经余某某授权,便擅自同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撤回执行申请,使得余某某无法拿到应有的执行标的款。

经过梳理近年来办理的所有执行监督类案件的委托代理情况,检察官发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执行案件中普遍存在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等问题,为此,建始县检察院及时向该县法院、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完善了业务管理、执业过错追究、执业道德教育等管理制度,助推全县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

此类实践背后,是建始县检察院不断强化专项引领,提升监督质效的持续探索。近年来,建始县检察院针对个案办理中发现的执行薄弱环节、易发常发问题,部署开展违法终结本次执行、违法“查扣冻”、涉公积金虚假诉讼等多个专项行动,推动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化,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8件,制发检察建议23件,督促300余万元执行款执行到位。

协同联动聚“合力”

“2024年机制建立以来,双方共享执行监督线索16件,成案3件……”2025年4月,该县纪委监委和检察院召开一季度工作联席会,双方分享了近期执行监督线索,就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协作配合过程中的问题与难点进行了沟通,进一步细化了协作机制。

执行监督不能单打独斗,协作配合才是破解“执行难”的金钥匙。为提升民事执行监督质效,建始县检察院积极探索,与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建立常态联络、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席会议等机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与此同时,建始县检察院还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探索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衔接工作机制,为检察机关开展执行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杨晓]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