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检察>>基层快讯

黄连地里的“生态加减法”

时间:2025-05-29 15:01:25  作者:张枫玮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正义网讯(通讯员张枫玮)“补植成活率达标,水土保持效果良好!”近日,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联合林业执法人员对涉案林地开展“回头看”,无人机航拍画面显示,刘某非法占用的6.29亩特种用途林已重现盎然生机。这是该院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的又一实践成果。

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间,刘某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垦某山林种植黄连。经专业勘测,被毁林地面积达6.29亩,且属于生态功能特殊的特种用途林。2023年8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综合刘某的犯罪情节、损害后果、悔罪表现和主动补植复绿等情节,利川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司法程序并未就此终止——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利川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同步启动监督程序。

“不起诉不等于无责任。”行政检察部门经全面审查发现,刘某虽没有被起诉,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禁止性规定。该院随即向林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收到检察意见后,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刘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作出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罚款的行政处罚。考虑到涉案林地已被开垦种植黄连,且黄连生长周期较长,需种植至少三年才有经济价值,为避免给刘某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利川市检察院与林业主管部门经过商议,决定等黄连收获后,再督促刘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在利川市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下,2025年3月,受损林地终于实现植被恢复。

下一步,利川市检察院将持续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深入推进“助力长江大保护”行动,以法治之力守护清江之美、长江之美。

[责任编辑:高文雯]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