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桂林1月12日电(通讯员 黄思政 廖维玉)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理自侦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减少自侦办案的瑕疵。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检察院自侦部门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整改活动,规范自侦部门办案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据悉,该院成立了由案管办牵头与纪检监察、政工联合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根据制定的《全州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采用抽查方式,对2014年1至10月已办结的自侦案件,进行审核法律文书及卷宗等办法开展质量评查。
同时,该院从各部门抽调经验丰富的办案骨干,对抽查的自侦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此次评查以案件卷宗、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为主要载体,评查小组通过翻阅和查看,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卡填录、案卷装订、司法规范等方面详细列出不规范问题。
此外,该院根据评查小组评查的情况,列点指出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发布到检察内网上,要求自侦部门办案人员对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并对易出问题的敏感、薄弱环节,坚持“立查边改”,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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