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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在看守所开庭审理案件

时间:2017-01-13 15:38:00  作者:余传焱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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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赣州1月13日电(通讯员 余传焱)“被告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近日,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为提升办案效率,联合法院在看守所内进行了一起案件的审理,开庭时公诉人这样说道。

  据了解,被告人赖某在2016年7月至9月期间,先后在某居民楼下偷走一辆绿佳电动车、在某银行门口偷一辆立马牌电动车、在某酒楼附近偷走三轮车的4个电瓶,后被告人在盗取的过程中被抓获,经鉴定,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4505元。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法官、被告人严格按照庭审规则,严谨而有序的进行。经过法庭调查阶段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当事人作最后陈述,快捷审理了此案。最终法庭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且有从重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2000人民币。“到看守所现场开庭,减少了提押被告人的风险,节约了司法资源,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公诉人如是说。

  据悉,该院在2016年办理的2件失火案件都是在被告人家中开庭,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责任编辑:张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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