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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公检法今日联签文件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

时间:2017-04-26 22:11:00  作者:钟亚雅 周园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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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仪式现场。

    正义网广州4月26日电(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周园)今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2017426日)上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关于办理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联签仪式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该意见将在三单位联签后正式印发,并指导一线公检法办案干警的实际工作。 

  据悉,该意见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下,由公检法三家结合辖区内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在总结近年来办理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经验后,以联签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和统一办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思路、取证规格和部分事实情节的认定标准。

  近年来,为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三项机制,组织开展二项工作,办案中坚持三个原则的“三二三”做法,有效服务保障区域创新驱动发展。 

  建立三项联络机制。一是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及案件通报机制。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定期与区法院、区公安召开联席会议,就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质量进行通报,共同研究个案办理过程出现的问题。上述《意见》就是公检法三家通过总结实际工作经验,就形成共识部分形成的成文意见。二是建立检企联络机制。通过与区内企业签订刑事保护备忘合作录、组建知识产权保护QQ群、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等形式,主动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对企业遭受知识产权犯罪侵害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企业分忧解难。三是建立政检联络机制。通过主动联系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局等行政机关,了解相关行政机关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职能,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工作。今年1月,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做撤案处理的1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进行监督复核过程中,发现该案应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行政处罚,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拒绝受案。因是跨区域案件,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监督对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处理。 

  组织开展二项工作。一是开展“黄埔检察知识产权漂流课室”工作。以知识产品漂流课室名义印制《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手册》免费派发,宣传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依托设在黄埔区夏港检察室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通过普法讲座、培训活动等形式,将知识产权法律宣讲工作延伸到基地外送入企业中。二是开展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专题调研,梳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特点、发案原因、涉案领域,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和预防措施。 

  办案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定罪前做民事侵权判读的原则。防止同一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认定在刑事与民事案件的处理中发生冲突或者矛盾。二是坚持关键证据亲自核查的原则。要求经办人对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尤其是言词证据,以及用于推定涉案人员主观故意的客观证据予以调查核实,确保亲历性。三是坚持积极引导侦查原则。通过定标立准,加强引导侦查力度,推动公安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质量提高。例如,在对周萍等二人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二人是通过微信方式进行销售假冒LV手提包,通过及时指引公安机关固定收集微信通讯记录,核实了犯罪嫌疑人销售假冒LV手提包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认定公安机关核定的非法经营额700余万元有误,应为20余万元,公平公正的处理了该案。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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