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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检察院出台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

时间:2017-05-26 14:18:00  作者:岳红革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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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西安5月26日电(记者 岳红革)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继2016年推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20条具体举措后,日前,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称《发展意见》),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环境,提供精微服务。 

  《发展意见》从转变执法理念、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制定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了“工作方程式”,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跳出城墙看西安、跳出检察看全局”理念;在加强司法保护上坚持“三个平等”,在攺进执法方式上坚持“三个并重”“三个严格”“四个慎重”,在把握法律政策上坚持“七个严格区分”,在执行刑事政策上坚持“宽严相济”,在执法服务效果上彰显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的要求。 

  《发展意见》要求从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三个维度上更加重视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外资企业、混合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在选择办案时机时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涉案民企做好生产经济衔接工作;对于法律政策规定不明的,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意见,避免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加大对反复侵犯、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品牌商誉保护。  

  《发展意见》还提出落实办理民营企业案件备案审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办案中发现的体系性、政策性、策略性问题,及时向市委提出相关汇报建议;通过类案系统调研与个案精准剖析,深入企业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向有关民营经济组织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经济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探索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用制度,规范市场准入行为,促进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张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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