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7月26日电(通讯员朱升文 李玲)为保护和打造秀美的绿水青山,切实解决百姓关注的饮水安全,近年来,江西龙南县检察院紧紧围绕龙南县人大常委关于水污染治理的工作安排,依托江西省检察院关于“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活动及本院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一院一重点”的方案,发挥基层检察职能,为水污染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切实改善辖区的居民生活环境。
据悉,为有效推动水污染治理工作,该院以龙南县人大制定的《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站坝面水域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指导,着重分析了《龙南县水污染治理工作调研报告》的相关内容后,先后与水利局、水保局、环保局、矿产资源管理局等单位召开生态检察与行政执法的联席会议,增进了单位间的执法共识。
同时,该院在开展检察工作中注重积累关于水污染治理的司法实务经验,收集相关的案例用于指导现实办案,例如,该院民行检察部门针对龙南县桃江乡龙头滩沿线垃圾堆积,严重污染水源的现状,及时与桃江乡政府、城管及环保局召开关于龙头滩水污染治理的联席会议,探讨研究整治的方案,并付诸行动,及时清理了沿河的生活及工业垃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将此案件作为指导下一阶段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案例。
此外,该院在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中还注重开展林木、农用地、湿地、矿山等环境问题易发领域的生态检察工作,切实提升生态检察工作整体质效,今年来,共办理生态检察案件14件,其中涉及水域生态检察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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