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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宁县检察院以"网格化"监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时间:2018-06-29 17:01:00  作者:叶太阳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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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丽水6月29日电(通讯员 叶太阳)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培育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示范基地的通知》,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报送的《景宁县院网格化法律监督助推“畲乡”社会善治》作为丽水地区唯一一个品牌项目入选其中。

  据悉,该院自2017年初开始探索实施“检察网格化”的监督新模式,创新法律监督的运行新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在满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善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检察网格化”工作先后得到县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5次,44篇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检察网格化”监督是指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一张网”基础上,根据全县行政区域和执法机构双层划分检察网格,设置检察网格联络员和检察官小组全面收集网格内监督信息;建立监督平台对接乡镇四个平台实时获取全科网格内的监督信息,并运用检察官联席会议、监督线索移送、案件信息通报等机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流转;成立专门办案组运用法定职权、手段、方式跟进办理监督线索,并将办案结果反馈至网格员和监督平台,接受网格员检验评价和检察内部监督制约的三级联动型法律监督工作模式。

  自运行“网格化”监督工作模式以来,该院充分依靠检察网格联络员和全科网格员,通过“检察网格+全科网格”全面收集涵盖各类群众诉求的监督信息507条,经分析研判后流转到办案组办理的监督线索93条,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和建议行政机关移送15件,纠正漏捕2件,纠正漏诉3件,财产刑执行监督13件,收监执行3件,行政执法监督9件,公益诉讼9件。同时,做好正面引导、规范指引、内外联动、源头治理等四方面工作,先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件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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