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丰泽区:宽严相济"刑事和解"手段兼顾情与法
正义网丰泽7月18日电(通讯员 王荣灿)“检察院创新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兼顾‘情与法’,特别是着眼帮助被害人、受害企业挽回损失的做法,真正把人民利益摆在了第一位,值得我们点赞!”日前,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对丰泽区检察机关注重运用“刑事和解”制度办理案件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
据了解,该院坚持把刑事和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着力点来抓,充分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用,着眼维护社会稳定。在刑事案件办理的过程中,该院积极运用刑事和解这一重要手段,依法、快速、稳妥地实现案结、事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5年以来,该院共促成刑事和解102件,占案件总数的5.3%,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该院将刑事和解与认罪认罚制度相结合,作为认罪认罚制度的重要环节,充分听取在押嫌疑人赔偿意愿后再开展刑事和解;对犯罪嫌疑人有较好悔罪表现但无法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的,通过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引入第三方救助等方式,促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加强与刑事执行部门的联系,对接社会矫正工作,及时通报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的档案资料,确保犯罪嫌疑人在缓刑期间仍接受必要的思想教育和改造。
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涉企案件刑事和解机制,打击侵犯非公有制经济犯罪案件时,在追缴赃款等领域采用刑事和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通过向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传达退赃退赔的量刑优势,促使他们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从而获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尽可能帮助企业挽回损失。
“通过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和解’手段,我们切实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预防和减少了犯罪,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该院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强化涉企“刑事和解”制度的探索,扎实有效落实检察官案后帮教机制,推动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