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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检察机关探索"修复型"生态检察守护厦门"高颜值"

时间:2018-08-13 16:30:00  作者:李秋云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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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出海督促联合执法。

检察官与有关部门联合巡查河道。

  正义网厦门8月13日电(通讯员 李秋云)日前,厦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特别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全面履行“打击、保护、修复、预防、监督”五项职责,不断增强生态检察监督力度和效果,努力为厦门的“高颜值”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办理了福建省首例被判处刑罚的盗采海砂案中,林某等5人为了牟利,在禁止开采海砂的海域多次非法开采海砂达10万余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共计102余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地遏制了盗采海砂的行为。厦门市检察机关还以此案为契机,针对非法占用海域、排污入海、非法填海、盗挖海砂等情形,与海洋渔业局、环保局等执法部门联合构建海洋生态保护监督体系。同时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既督促海洋保护部门积极履职,又促使生效的行政处罚顺利进入执行程序,初步实现海洋行政违法行为从查处到执行的全程监督。

  此外,厦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修复型”生态检察路线,会同多部门联合出台一系列文件,在依法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的的同时,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从轻量刑情节评价考量,督促、动员犯罪嫌疑人积极修复生态或赔偿损失。在生态修复具体工作中,检察机关与农林水利局、海关缉私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通过聘请专家评审并研究制定补植复绿、修复矿山工作方案,参与走私废物案件退运现场执法督察等方式,确保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害降到最低。

    在队伍建设方面,厦门市检察机关整合涉生态类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法律监督等职能,组建专业化生态检察队伍,制定多项工作制度,充分依托“两法衔接”、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驻森林派出所检察联络室等平台,完善与公安、法院、环保、国土等单位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提前介入、沟通协调等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打击犯罪的力度和效果,富有成效地开展生态检察工作。

  厦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三大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和最高检《意见》,为打造“美丽厦门”、推助福建生态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zywa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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