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8月29日电(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梁小燕)发源于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的“莎姐”,是享誉重庆政法系统乃至全国检察系统的一张亮丽名片。为了将“莎姐”品牌由单一的检察工作品牌,打造成为大渡口区全区关爱青少年品牌、普法宣传品牌和社会治理创新品牌,8月14日,大渡口区委、区政府联合制定《大渡口区做大做亮“莎姐”品牌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深化检察机关“莎姐”工作品牌,已成为该区的共同行动。
“大渡口区检察院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范要求,设计‘莎姐’Logo,申请注册‘莎姐’品牌商标。”该方案从9个方面对做大做亮“莎姐”品牌作出了具体规定。
《方案》规定,要设立“莎姐”关爱未成年人基金。依托大渡口区义渡公益基金,设立大渡口区“莎姐”关爱未成年人基金,同时制定《大渡口区“莎姐”关爱未成年人基金使用办法》,使用好“莎姐”关爱未成年人基金,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切实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方案》规定,创新“莎姐”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建立“莎姐”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稳妥推进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建立区“莎姐”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
《方案》要求,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一体化信息平台。以推进“莎姐”未成年权益保护监督信息化平台为重点,探索建立全区未成年人“莎姐”监督、“莎姐”帮扶、“莎姐”课堂、“莎姐”共享等一体化平台,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网上收集、网上分流、网上处理、网上反馈、网上监督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的系统化整合、集约式运行、动态性监督,有效提升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能力,有效规范公开执法行为,并在平台上实现对未成年人的项目化帮教、帮扶、救助,开展未成年人普法、犯罪预防,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信息共享等,推进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资源融为一体,逐步构建全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一体化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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