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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恭城: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获成效

时间:2018-10-31 15:24:00  作者:刘珊珊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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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桂林10月31日电(通讯员刘珊珊)“检察官,你处理我儿子被打的案子,我服。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去上访投诉了!”近日,八十多岁的罗老作为精神智障儿子的诉讼代理人,终于在刑事和解书上签上了名字,双方当事人恩怨冰释前嫌。这个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们由盼已久。 

  近年来,“枫桥经验”已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范本。该院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把刑事和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着力点来抓,通过“控申+律师+基层组织”三方联动,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着力提升和解成功率。 

  “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精髓。在基层工作中,村委会既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也是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工作中所依靠的关键性群众角色,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可促使调解工作“事半功倍”。而该院作为连续十二年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的基层检察机关,在接访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因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邀请控申部门一同参与调解,同时,将涉诉信访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引入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有利于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法律服务作用,增强说服力和公信力。办案部门通过多元化参与矛盾化解,有效实现群众参与监督,减少社会冲突,修复社会关系,在确保法律效果的前提下,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该院积极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推进扶贫攻坚工作中,整合救助资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明确将贫困户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刑事案件造成家庭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刑事案件中相关人员特别贫困户列为救助对象,确保司法救助优先办理、救助金额优先确定、帮扶资金优先倾斜,使扶贫工作更具针对性、有效性。 

    另外,该县存在部分间歇性发作的“武疯子”“脱管”状态下任意出入公众场所、走村串户的情况。为解决他们随时可能袭击群众、扰乱秩序的现实难题,探索建立动态的精神病人监控网络。该院通过派驻乡镇检察室,以及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摸底调查,确保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有暴力倾向和滋事扰市的精神病人,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随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予以制止,以减少矛盾隐患。 

  据悉,近四年来,该院共开展刑事和解20余起,其中2起获评“广西全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典型案例”,3起获评“桂林市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马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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