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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海:打好"护""解""服"组合拳 传承创新"枫桥经验"

时间:2018-11-21 13:52:00  作者:蔡俊杰 朱诗盼 杨杨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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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宁波11月21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朱诗盼 杨杨)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传承发扬“枫桥经验”,将“保护”“化解”“服务”作为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延伸,通过增加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强化社会共治的张力与活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该院通过“检察+妇联”形式来保护未成年人,设立“向日葵未检工作室”,试水“村级网格化帮教”模式,以乡镇(街道)行政村为单位划分网格片区,依托镇村两级妇联主席,形成覆盖全镇乃至全县的帮教大网格,并配套建立未成年人母爱陪伴工程积分机制。将帮教的未成年人对象由刑事案件中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辐射到治安处罚案件中的未成年人,与派出所、未成年人及其家属签订“三方协议”。该院通过“检察+商会”形式,建立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社会化救助制度,引入县商会力量建立救助基金,综合考虑救助对象遭受的损害、经济情况、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对遭受犯罪侵害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救济,作为司法救助的有力补充,重点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近两年来,该院已发放救助金3万元。该院通过“检察+社会”,建立生态修复机制,针对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修复完成度,在批捕、起诉、审判等各个司法环节予以相应从宽处理,促进“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220余万。

  该院构建“矛盾-”新机制,首创夫妻共同犯罪一方轻刑处理机制,对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夫妻共同犯罪一方,在另一方已被依法处理的情况下,通过对另一方进行相对不起诉等轻刑化处理,使其能够履行好抚养未成年人和赡养老人的家庭义务。该院还探索建立了相对不起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整理出可以不经检委会讨论直接由检察长审批作出相对不起诉案件的类型,并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办案效果跟踪,真正实现既捕人少又效率高。2017年以来,共办理123件142人。

  该院探索“效果×”新路径,围绕县委“五优并进”“三美”宁海等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制定出台服务保障美丽宁海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方案;开展“垃圾围城”专项监督活动,建议县委县政府建立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利用常态化机制,获常务副县长批示肯定。该院在西店镇企业服务中心成立全市首家服务非公经济检察联络点,惠及4000多家企业,并与县工商联县企业服务中心联建服务非公企业检察工作站,在县企业服务中心网站增加“涉企法律一点通”栏目,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该院还制定《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实施办法》,围绕“现代农业强县”“美丽乡村”等8个方面开展30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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