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百色11月21日电(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姚茂少)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方式,成功督促县国土资源局追缴并收回200万元土地出让金。
今年9月份,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该县一家地产公司于2017年6月期间在县国土资源局对国有土地挂牌竞拍时,以人民币805万元竞得一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双方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规定,该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后于2018年6月15日前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政策规定的相关税费,但该地产公司缴纳了605万元土地竞买保证金抵作出让价款后,尚有200万元一直拖欠未缴纳。
该院干警通过对案件评估后,立即向分管领导和检察长报告,决定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检察办案人员也来到现场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于10月9日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向该公司催缴欠缴的200万元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
县国土局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向该地产公司发出《追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留金的通知》,并责令该公司限期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不到1个月,该地产公司就主动到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了尚未缴清的200万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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