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检察>>检察资讯

广西田林: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回2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

时间:2018-11-21 16:55:00  作者:邓铁军 姚茂少  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正义网百色11月21日电(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姚茂少)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方式,成功督促县国土资源局追缴并收回200万元土地出让金。

  今年9月份,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该县一家地产公司于2017年6月期间在县国土资源局对国有土地挂牌竞拍时,以人民币805万元竞得一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双方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规定,该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后于2018年6月15日前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政策规定的相关税费,但该地产公司缴纳了605万元土地竞买保证金抵作出让价款后,尚有200万元一直拖欠未缴纳。

  该院干警通过对案件评估后,立即向分管领导和检察长报告,决定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检察办案人员也来到现场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于10月9日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向该公司催缴欠缴的200万元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

  县国土局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向该地产公司发出《追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留金的通知》,并责令该公司限期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不到1个月,该地产公司就主动到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了尚未缴清的200万元出让金。

[责任编辑:zywgrr]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