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1月8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林杰荣)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周某(化名)宣告不起诉决定。而此前,该院未检部门依法对周某提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建议,是未检业务统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功办理的首例针对未成年人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案件。
周某因涉嫌聚众斗殴于8月底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月底被批准逮捕。案件移至审查起诉阶段后,该院未检部门十分重视,及时开展对周某的谈话教育,结合其犯罪原因、家庭状况、身心发育特点等落实开展相关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
承办检察官深入开展社会调查,积极与侦查机关、羁押场所以及周某的监护人等取得联系,更深入、更具体地了解周某的相关情况,并对其耐心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考虑到周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在聚众斗殴中犯罪情节较轻,且其早已如实供述涉嫌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其监护人承诺对其加强管教以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以及其在羁押场所表现良好等情况,该院未检部门通过综合分析,认为周某已无继续羁押的必要,遂依法决定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12月初,周某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今年以来,该院未检部门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试点由未检部门开展在押未成年人的谈话教育、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检察等工作,优化职权配置,逐步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化解社会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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