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梅州1月16日电(通讯员彭培晟)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措施,对该区财政局落实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情况开展跟进监督活动,确保国有财产损失最大限度挽回,效果显著。
2018年1月,该院向该区财政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区财政局依法向南口镇荷泗鸡公畲种猪场、雄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尚鸿农业有限公司等养殖场追回被骗取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10万元。梅县区财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对上述三家养殖场发出《财政资金追缴通知书》,并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与三家养殖场分别制定分期缴纳违规资金和罚款方案。根据方案内容,2018年12月底,将全部缴清违规资金和罚款共计231.9万元。
截至11月,区财政局共追缴违规资金和罚款73.6万元。为确保检察监督实效,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促使分期缴纳方案落实到位,有效收回国有财产,该院主动采取措施,开展跟进监督活动: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实地走访区财政局,督促加大追缴力度;定期联系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及时跟进了解最新追缴情况;向被追缴单位法人了解其实际经营、生活情况,要求其协助区财政局做好追缴工作等。
此次跟进监督活动,促使区财政局再追缴回80万元,监督效果显著,截至目前,共追缴违规资金和罚款共计153.6万元,剩余未追缴部分,区财政局已与被追缴单位协商一致于2019年底前分期缴纳完毕。接下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跟进监督,紧盯建议落实情况,确保建议取得实效,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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