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齐齐哈尔1月23日电(记者韩兵 通讯员吴鹏辉 刘茜茜)“我当时鬼迷心窍了,干了件这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的磕碜事,我一定认罪悔罪,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珍惜检察院给我的宝贵机会,更感谢检察院同意我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案件办结后,泪流满面,感激的对检察官说。
原来,这位痛哭流涕的李某,于去年10月,在建设银行富拉尔基支行办理业务时,见被害人曾某随意将一部苹果6plus手机放在了ATM取款机上,顿时起了贼心,悄悄的给“拿走”了,后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曾某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便有了开篇的一幕。
据了解,自2018年初,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就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刑事案件作为全市公诉重点工作,并在富拉尔基区检察院试点推行,以此更好优化司法资源,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效。
该院副检察长王风华向记者介绍时讲到,通过建立“1+N”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经融入到了全市政法工作大环境之中,对外:主动征求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了工作职责分工、诉讼程度衔接、办案流程简化、诉讼权利保障、值班律师制度落实等情况和问题,并起草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齐齐哈尔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保证了工作开展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对内:强化公诉、侦监、案管等部门衔接配合,将“指定分案,当日流转”、“不批捕,不延押”、“简化文书,快速公诉”等配套机制贯穿整个检察办案程序,形成了检察机关内部工作合力。
2019年新年伊始,齐齐哈尔市检察院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在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面推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工作,坚持“快”字当先,快速研究部署,快速建章立制,快速培训推进。
“从今年1月2日到现在,仅20天的时间,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办理了92件认罪认罚刑事案件,既给犯罪嫌疑人以有力司法震慑,同时也给其改过自新、早日回归正常生活的机会,社会反响强烈,社会效果较好”,该院公诉处邢燕华处长跟记者交流时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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