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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香坊:法治副校长的第一堂法治课和32字建议

时间:2019-03-12 13:00:00  作者:闫佳楠 王瑞雪 王乐乐 方青松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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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哈尔滨3月12日电(记者闫佳楠 通讯员王瑞雪 王乐乐 方青松)要“适时妥协、保证安全;正当娱乐,谨慎交友;穿戴朴素,专心学习;勇敢求助,寻求保护”,这32字建议是黑龙江省哈尔滨一二二中学法治“副校长”——香坊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恩军在该校新学期的第一堂“法治课”提出的避免校园欺凌的建议,这堂课也是杨恩军自去年12月12日正式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后,为该校师生上的首场法治课。

  为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知法明理、自护自律,授课以“尊崇法律信仰,守护最美青春”为题。在第一部分“尊崇法律信仰”中,杨恩军以同学们最熟悉的汉字讲起,让同学们建立了对“法”的形象认知。“同学们都知道,中国的文字是象形文字,所谓象形文字即望字生意。法字亦如此。中文的“法”字古体写作“灋”。之所以偏旁为“水”,是因为法律如水那样公平;而之所以有“廌”(音同“治”),因为“廌”是传说中古代的一种独角兽,生性正直,古代用它进行“神明裁判”,见到不公平的人,会用角去顶。这就是法字的词源。”这段不一样的开场白,提起了同学们对“法”的浓厚兴趣,更为同学们理解接下来的授课内容做好了铺垫。

  随后,杨恩军向在场的师生们介绍了我国的法治体系及构成,并以《刑法》中的“犯罪”为切入点,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介绍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借助同学们容易理解、形象直观的电影片段,引出了本次授课的重点——“校园欺凌”。杨恩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角色”以及危害后果。

  在第二部分“守护最美青春”中,杨恩军告诫同学们,要尊崇法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学习和实践中养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办事靠法的良好习惯,秉持法制兴衰,匹夫有责的信念,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外界诱惑,守住法律底线,拒绝校园欺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还向同学们提出避免校园欺凌的32字建议。

  讲课中,杨恩军不时用风趣幽默的语言与同学们进行交流互动,同学们全神贯注听讲,精彩的授课赢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近1个小时的授课在不知不觉中已接近尾声,杨恩军对同学们提出殷切的厚望“同学们,青春是快乐的源泉,快乐在青春里流淌。有句歌词是这样写的‘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能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每段青春都会苍老,但我祝愿每个同学的记忆里,你们彼此的青春一直都好。在讲座的最后,我想对大家说,在这样一段美好的时光里,请让我们同作青春路上的追梦人,不作欺凌同窗的施暴人。”“希望我们的同学们能够好好学习,健康成长,顺利考上自己理想的学府,将来在各行各业发光发热。也希望对法律知识感兴趣的同学们将来加入我们的行列,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共同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做贡献。”

  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我们的主要精力是在课业上,没有机会深入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今天杨校长的授课内容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也教育我们要保护好自己,更加崇尚法律,珍惜校园生活,珍惜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珍惜青春。”

[责任编辑:颜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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