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泉州3月19日电(通讯员林翠霞)“检察官,法院通知我不用承担那120多万元债务了!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的生活终于恢复了平静!”日前,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通过对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成功帮助申请人吴女士挽回损失120余万元,吴女士在向检察官赠送锦旗时难掩喜悦地说道。
近年来,晋江市检察院自觉回应群众需求,优化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控告申诉窗口,畅通群众不服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申请渠道,同时开通线上受理平台,方便群众随时申请监督。
为了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该院充分发挥“网格化+社区检察官”的作用 ,依托三级检察监督服务网络,及时收集社情民意,主动收集监督线索。同时该院结合“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深挖潜在线索。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对法院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8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为申请人挽回财产损失2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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