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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就打造检察版"枫桥经验"出台指导意见

时间:2019-03-28 16:48:00  作者:李维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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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西宁3月28日电(记者李维)日前,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强化风险防控的重大要求,有效发挥青海省检察机关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为“一优两高”战略实施提供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青海省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检察版,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把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落脚点,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坚持预测预警预防,坚持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形成检察机关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打造“枫桥经验”青海检察版。 

  《指导意见》共分四大部分,23条。四个部分分别是:深化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总体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化解矛盾,全力打造推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青海检察模式;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保障。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去谋划。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在严惩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综合治理,更加注重各平等主体间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注重社情民意的研判,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制定《指导意见》是青海省检察机关顺应时代要求的具体体现。”青海省检察院专委郝瀚介绍说。 

[责任编辑:杨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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