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现场。
正义网大兴安岭4月16日电(通讯员孙树辉)“感谢‘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你们的讲解为学生们弥补了课堂上、书本中法律知识的欠缺,为校园安全筑起了一道法律保护的屏障。”近日,当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受聘呼中区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并授课后,该校校长深有感触,这样说道。
“三位初中生在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乙从高达10米的三楼重重摔下。试问: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违反了什么法?是否构成犯罪……?”为了让学生们对法律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副检察长从发生在某地小区的真人真事讲起。
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生们相互对视,法治副校长的提问在课堂上引起强烈反响。副检察长阐述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并从青少年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如何树立法治观念“四个方面”,引导学生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敬畏法律,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地方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重要指示要求,该院检察长与另一名副检察长,也已分别受聘于呼中区第二中学校和呼中区第一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他们将择期深入到各自所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