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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首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

时间:2019-05-06 14:18:00  作者:雷张垚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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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丽水5月6日电(通讯员雷张垚)日前,浙江省景宁县检察院、景宁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全县脱贫攻坚相衔接工作的办法(试行)》。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全面实施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后,全省首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共12条,规定具体救助程序、救助办法以及两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要求检察机关对扶贫工作部门移送的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要及时受理、快速审批、及时发放救助金。

  办法明确了贫困当事人的范畴,要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当事人符合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等情形,且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当事人,应确认为贫困当事人。

  根据办法,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贫困当事人的,应当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指定检察人员优先办理,并在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情况、给予救助情况、扶贫脱贫措施建议等书面材料移送扶贫部门。

  办法明确规定,扶贫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贫困当事人的,应当作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在五个工作日内移送检察院。对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贫困当事人,扶贫部门应当立即告知检察院,检察院可以先行救助,救助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在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等全面助力脱贫攻坚的当下,该办法的出台,丰富和扩大了扶贫渠道,增强了扶贫力度。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全方位覆盖和兜底所有贫困人口,这种制度设计,体现的是司法温度,彰显的是党和政府心系贫困群众的浓浓民生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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