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沈阳5月28日电(记者王玲 通讯员张新)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主动履职、积极作为,采取主动深入住地、上门告知权利、解析提交材料清单的方式,积极主动为一名在刑事案件中被不法侵害的退伍军人办理司法救助,切实维护了因案致贫的涉军群体的合法权利,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检察的温度。
牟某是于洪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被害人,系一名退伍老军人,原籍在黑龙江省尚志市人,因家庭贫困只身一人来沈阳在某物业打工。前不久被两名犯罪嫌疑人殴打,致左侧眶内壁、下壁、上壁、鼻骨合并左侧上和颌骨额突等多处骨折,而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为残疾人,不但拒不认罪且无赔偿能力,另一人在逃。经了解,被害人的前期医疗费用都是从战友处所借,因多处受伤,在此期间住院和休养,没有生活资金来源,生活极其困难,尤其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无处可筹。
通过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控告申诉科从侦查监督科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控申科部门负责人立即与被害人取得联系,经初步审查,认为牟某属于最高检部署开展的司法救助专项活动重点救助对象,决定对牟某主动提请司法救助,考虑到当事人伤情未愈、行动不便,检察官带领助理驾车主动到被害人单位暨被害人住处核实了解情况。
在物业办公室内,检察官再次核实了被害人身份、户籍、收入及家庭生活情况,告知牟某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流程及所需病例、贫困证明等材料,又对照为当事人提前准备好的材料清单及模板详细讲解了每一份申请材料的目的、内容、书写方式。考虑到被害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检察官又联系了物业负责人,向其介绍了此行的目的,明确牟某系曾为我们国防建设做出过贡献的人群,在遭受不法侵害后,政府、政法部门以及社会各界都有救助、帮助的责任和义务,希望物业公司能继续保留被害人的工作和提供住处,并安排专人协助被害人准备相关材料,协调当地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方便牟某提供生活贫困及居住证明等材料。物业负责人表示,检察院能亲自到物业了解情况,积极为被害人解决问题倍感敬意,一定会按照检察院的意见全力以赴配合。
目前,于洪区检察院正在依照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抓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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