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桂林6月25日电(通讯员林忠保 陈璐)“感谢检察官叔叔阿姨的关爱,我会努力走出心理阴影。”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将一笔国家司法救助金转入被害人庞某母亲的银行账户中,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庞某通过电话对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据了解,被害人庞某是一名性侵案件的被害人,其母亲为精神残疾人,有吸毒史,已无劳动能力,父亲于2018年去世,庞某平时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全家仅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维持生计,生活极其困难。庞某因被猥亵导致心理受到伤害,后期需到医院进行心理治疗,这对于本来就困难的家庭无疑又是雪上加霜。
该院控告申诉科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调取刑事案卷审查核实证据事实,走访被害人社区、学校详细了解被害人家庭、学习、收入等情况。在经过多方审查核实后,该院认为庞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为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在救助金下发的第一时间发放至被害人家属手中。
据悉,该院2019年上半年共救助3位未成年人,救助金额达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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