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长春6月25日电(记者刘景远 通讯员何申)近日,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检察院收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长春高新区税务局对检察建议的回复,对7家企业和个人违法占地漏征的156万元耕地占用税和滞纳金已成功追回,使国有资产得到了有效保护。
2019年3月末,长春市高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行政公益诉讼履职中发现,2016—2018年间,有7家企业和个人因违法占用耕地受到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这7家企业和个人属于占用耕地行为,依法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然而,他们是否已经缴纳了这笔税款呢?该院分管公益诉讼的副检察长和主办检察官带领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带着查询函来到税务局进行核实。
该区税务局在收到查询函后,高度重视,当日召开会议研究,成立工作组,根据该院提供的资料,对7家企业进行全面摸排、约谈。经核查,这7家企业和个人在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且未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为切实保护国有资产,该院积极介入,向税务部门下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查清7家企业和个人的违法事实,积极履行税务征收行政管理职责,按照法律规定限期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税务局立即行动,高频次约谈相关当事人,广泛进行政策宣讲,迅速组织税款入库。截至6月3日,7家欠缴税款的企业和个人已将应纳税款及滞纳金156万元缴纳入库。
“诉前检察建议帮助我们有效地规避和防范了执法风险,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的漏洞,维护了税法刚性、有力地保障了国有资产不受损失。”长春高新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表示:“我们将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征管措施,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工作,全力保障国家税款依法足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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