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杭州12月9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敏轩 单闻)12月5日,浙江省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嘉善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再次来到位于嘉善老火车站的侵华日军炮楼旧址,与嘉善县文保所、铁路上海工务段有关责任人就炮楼的修缮和管理问题进行现场办公。“作为炮楼的使用和管理单位,我们将按照文保设计单位的修缮方案,做好修缮和管理工作。”铁路上海工务段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郭战强当场作出承诺。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浙江省嘉善县检察院检察官们与铁路、文保等单位人员对沪杭铁路沿线的日军旧炮楼进行勘察。
今年10月,杭州铁检院联合嘉善县检察院开展“铁路文物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对沪杭铁路沿线(嘉善范围)现存的侵华日军炮楼、碉堡等铁路沿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勘察。
“侵华日军在沪杭铁路沿线上修建的炮楼、碉堡、营房,是那段不能被忘记的历史的见证,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同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保护好这些不可移动的实物证据。”杭州铁检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敬荀表示,文物承载的文化资源是社会公共资源,由此产生的精神利益归属于全体社会成员,若管理和保护不善,将直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909年,沪杭铁路浙江段建成通车。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军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由于8月淞沪会战失利,日军攻陷了上海,并陆续占领嘉兴、杭州等城市,沪杭铁路也作为战略资源被日军控制。日军占领沪杭铁路后,在铁路沿线陆续修建了炮楼、碉堡、营房等大量防御工事,用来控制铁路运输。嘉善老火车站(现上海工务段松江线路车间嘉善维修工区)内的炮楼旧址,就是20世纪30年代侵华日军侵占嘉善时所建。2010年6月,嘉善县人民政府将该炮楼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13年11月正式划定了保护范围和控制建设地带。
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浙江省嘉善县检察院检察官们与铁路、文保等单位人员对沪杭铁路沿线的日军旧炮楼进行勘察。
在铁路工作人员带领下,记者看到了这座矗立在沪杭铁路沿线的炮楼旧址。楼前方竖着该炮楼占地112平方米,由圆形主炮楼、过道、弹房、营房和碉堡组成。主炮楼位于沪杭铁路线南侧,平面呈圆形,底径4.3米,高8米,用青灰砖水泥错缝平砌,共两层,上层为瞭望台,下层为碉堡。炮楼上的枪眼阴森,令人不寒而栗,从枪眼望出去,就能看到沪杭铁路。“当年,日军就是通过这些枪眼射杀试图通过铁路线的游击队员。”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处炮楼年久失修,已严重风化腐蚀。”据嘉善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仲琴介绍,检察机关在实地勘察中发现,炮楼内房梁及墙体多处开裂、脱落,窗户破损严重;炮楼外违规搭建了一处自行车停车棚,外部无围栏加以保护,部分结构直接与道路相连。炮楼整体未配置消防设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根据《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并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建立或者明确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履行监督、检查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为此,在嘉善县检察院的支持下,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于11月27日向当地文保部门发送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落实相关文物保护措施,并督促炮楼使用单位铁路上海工务段对文物进行修缮。
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文保部门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与铁路部门就该处文物保护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在不影响文物单位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或管理单位是可以合理利用的。”嘉善县文物保护所所长王佳晨告诉记者,如果条件允许,文保部门将协同铁路部门将该炮楼改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让文物‘活’起来。
“其实,沪杭铁路线上,还有不少这样的历史‘印记’亟需进行修缮和保护。”据杨敬荀介绍,截止目前,除了嘉善老火车站的炮楼,沪杭铁路沿线(嘉兴范围内)还发现了8处亟需进行修缮和管理的文物单位。采访期间,记者实地探访了上述8处中一处,即海宁许村日侵华炮楼旧址(海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我们在炮楼的房梁发现了不少日文报纸。但是因跨时久,已大面积破损腐蚀了,亟需保护。”杨敬荀指着房梁对记者说,大多侵华日军炮楼、碉堡房梁上的天花板上都填满了日文报纸,这些报纸是被用来作为水泥现浇板和木板之间的隔离,报纸上的文字还依稀可辨。
残破不堪的炮楼碉堡、青砖瓦上带圈的文字、房梁上斑驳破碎的日文报纸……它们在无声诉说着那段不能忘记的历史,令人不禁寒颤。如今,沪杭铁路上还行驶着普快列车,列车驶过,洪亮的汽笛声,久久回荡在上空。
“我们父辈、祖辈对这些炮楼还是了解的,但是到了我们这辈,知道的就不多了。父亲口中提及的一些炮楼,有的依然矗立在田间地头,有的现在都已找不到了……”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如是说。
“沪杭铁路对长三角地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它在一百多年前就架起了浙沪两地间沟通的桥梁。在长三角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希望能替这条跨区划铁路线上这些不可移动的实物证据‘发声’。”嘉善县检察院仲琴主任表示,这次与铁检协同开展的铁路文物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活动,是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的一次有益尝试,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将继续协同地方文保部门、铁路部门多方共同做好沪杭铁路沿线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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